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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水上救护分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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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水上救护分为

一般水上救护分为自我救护、间接救护、直接救护。

1、自我救护:在水中自我采取的措施。

2、间接救护:指投掷救生圈、救生衣、木板等救生器材进行救护。

3、直接救护:是在没有救护器材或溺者已处于昏迷状态时直接由人员救护。

不熟悉水性误入水者,可进行自救。首先,落水后不要心慌意乱,应保持头脑清醒。方法是采取仰面位,头顶向后,口向上方,则口鼻可露出水面,此时就能进行呼吸。呼气宜浅,吸气宜深,则能使身体浮于水面,以待他人抢救。不可将手上举或挣扎,举手反而易使人下沉。

救护者应镇静,尽可能脱去衣裤,尤其要脱去鞋靴,迅速游到淹溺者附近。对筋疲力尽的淹溺者,救护者可从头部接近。对神志清醒的淹溺者,救护者应从背后接近,用一只手从背后抱住淹溺者的头颈,另一只手抓住淹溺者的手臂游向岸边。如救护者游泳技术不熟练,则最好携带救生圈、木板或用小船进行救护,或投下绳索、竹竿等,使淹溺者握住再拖带上岸。

若在暖浅水中发现无意识的淹溺者,不要试图将他移出,因盲目移出反而会加重伤情。若其有呼吸,使其保持面部朝上的姿势,支持其背部而稳定头及颈部。若水太深、太冷或有潮流,或需进行CPR,则将其从水中移出,以防止进一步损伤。